哪些人不能担任大量施药工作?
大量施药需要身体健康者,掌握技术,也要求工作认真。因此规定以下人员不能担任施药工作:
(1)未经过技术培训,不了解杀虫剂使用技术和安全使用要求者。
(2)未成年人和老年人,由于对杀虫剂的耐受力低,解毒功能较差,而且体力不强壮,不宜施药。
(3)在月经期、妊娠期和哺乳期的妇女。
(4)患有皮肤病,对杀虫剂较敏感,易出现过敏,或患哮喘病以及其他体弱多病者。
(5)未做好个人安全防护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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